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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广告宣传标识

2017-02-07 点击量:

工程名称:2017年度广告宣传标识制作及印刷服务
招标编号:CDGCZB-2017-01/020
招 标 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B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2017年度广告宣传标识制作及印刷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法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上级主管机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3、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湖南华电常德一期2×660MW项目已建成投产一年,2017年度广告宣传标识制作及印刷服务招标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   
4、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88号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2017年度广告宣传标识制作及印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及内容:广告宣传标示(包括宣传招牌或板、图文制作、写真喷绘、户外广告、横幅彩旗等)设计、制作和安装;各种类型和规格的文本输入、排版、打印、复印、印刷、扫描和精美装订等;其他与之有关的服务,如:名片证卡、锦旗、奖杯等。
三、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由项目法人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境内注册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履行招标项目(合同)所必须的相关技术、生产和服务能力,具有广告创作和设计能力,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应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且在常德市内设置有常驻服务团队。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2项企业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证明材料(如  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和以挂靠的方式进行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时间:2017年01月25日----2017年02月08日。
七、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后即视为已报名。
2、标书发售方式: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到招标人处领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只提供等额的收款收据,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账户名称: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德山支行
账    号:43001540168059999888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25日-2017年02月09日17:00之前,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88号信箱
邮政编码:415001
联 系 人: 夏广才(商务)
电 话:0736-2977039
传 真:0736-2977018 E–mail:68320673@QQ.com 高春艳(技术)
电 话:0736-2977027 潘 涛(纪检监察) 电话:0736-297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