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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2017-01-25 点击量: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4号线一期工程从罐子岭站至杜家坪站,线路长33.5km,平均站间距为1.38km,设车站25座;在石长铁路长沙西站北侧、北三环以南的地块内设星城车辆段,在2号线黄兴车辆段东侧设置黄榔停车场;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为咸嘉湖、游泳中心);与1、2、3、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系统设计项目(第二次) 3、招标编号:HNYGZB20170109 4、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5、招标范围:根据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规范及应用指导手册,完成各站客运服务标志系统及相关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含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等)和后续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1).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引导乘客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乘坐轨道交通的引导标识牌 (不含出入口广场); (2).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内公共区的客运服务导向标识牌,包括引导标志、确认标志、综合信息牌(含信息采集)、三维图、咨询牌、提示警示标识及地面疏散指示等。 (3).与装修、设备设施的接口设计。 4号线7个站点商业空间除溁湾镇站外其余6个站点(罐子岭站、茶子山站、碧沙湖站、树木岭站、杜家坪站、光达站)商业空间(包括出入口、公开通道、商业铺面等)的导向标识设计及盲道实施等一并纳入。 尽职尽责地配合做好招标、施工、设备材料、系统联调、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工作。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贯彻合同要求,确保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质量目标、投资限额要求的实现。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8、工期计划:招标完成后,3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获得认可后,60天内提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施工图。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导向系统工程建设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01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1个(含)以上的入围业绩; 投标人入围业绩指在我国境内独立承担过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的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3、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2月2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